zhujie1225 发表于 2008-11-2 15:11

1.那种钱也敢赚,无证行医、非法行医是要坐牢的。

2.教育部门脱不了干系。”县教委组织学校教师,对学生及其家长做好解释工作“,没什么好解释的,等赔钱解决吧。

3.当事人记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当事人不就是记者吗?

      “专家”无行医执照 却是主任医师

  “专家”自称叫“王武群”,他向记者出示了自己的工作证,其身份是主任医师。他拿出一份行医执照的复印件,表示是执照上的人做的手术。

  身上还有“记者证”

  他的证件表明,他是“重庆市自然健康疗法研究会”的秘书长。他称,该研究会隶属市科协,他是秘书长。

  王武群的证件还有“记者证”(非新闻出版局颁发)和“调查证”,但就是没有身份证和行医执照。王说,自己以前也是记者,请记者看在同行的份上,不要追究此事。

4.记者的报道题目比较危言耸听,什么《重庆小学为学生集体做包皮手术 致生殖器畸形(图))》,这并不会致生殖器畸形。

OnTrip 发表于 2008-11-7 22:48

原帖由 <i>鸡肚皮</i> 于 2008-10-31 15:21 发表<br />
我在广州,几年前有人在石牌桥附近问路:总统大酒店怎么走?我回答:往东不远,过了太平洋(太平洋电脑城)就是了。那人很错愕…… <br />

哈哈 太平洋我曾路过 总统也住过 附近有家肠粉也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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