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为xinjiang电信公司某地分公司
乙方为施工方
丙方是乙方建设工地附近住户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架设电杆时打坏了地下的水管,当时停水水管未出水~晚上,施工人员离去后出水,丙方的房屋被水泡了以后地基下陷,造成墙面开裂(此房200多平米,没有设计图,没有红线图~~总之是啥也没有,典型的农村自建房,而且是分两次建筑完成的,裂缝处就是新房和旧房结合部分,总造价估计为5万以内)且位于规划区以内(严格管制新建建筑物的城乡结合部).事发后施工方到现场希望能够解决,没想到丙方狮子开口,给了三个方案:1 拆了重盖 2 十万元赔偿 3 在城内赔偿丙方一套同面积商品房.
由于丙为少数民族,且文化程度低,沟通困难,找当地政府希望能够帮助调解,结果这些人的心态和丙方差不多,难以达成共识(其中一大腹官员其间还大腿一拍,说道:好像还是门面房)
乙方建议法院解决,丙不愿意,直接卷了个铺盖卷到甲方办公室去住上了,还带上了八十几岁的老母.
甲方为息事宁人,给乙方施压.要求乙方满足丙放苛刻要求.
另:乙方带建筑业人士勘察过,裂缝对房屋结构无影响,无倒塌危险,作加固处理后可以长期使用,大约只需要数千元.
目前,1、按照当地规划局要求,拆了就不能再修
2、十万明显是狮子开口
3、更是无理要求了
丙方坚持只上访,不上法院,甲方以工程款为由向乙方施加压力。
言无忌讳,偶就是乙方全权代表,目前的想法是在房屋实际造价内的,我们接受,想宰冤大头~~没门,不准备依靠当地政府解决了,我靠~~房屋造价和门面房有屁的关系,根本不能和他有效沟通,
当地政府和丙一样,看外来施工企业的眼神就像看到肥羊。而且,在乙方,政府,丙方的三方谈判,某些official违背公平站在丙一边说话,丙并没有领情,好像认为是应该的。等闹到现在,政府却一点作为也没有了~~虽然同为official,我实在瞧不起他们的工作能力和调解能力。也许,人家就是瞎吆喝两嗓子,根本就没有打算惹事上身。不过吆喝也要负点责任呀
丙方说自己没有文化,不会上法院,不过看他提条件的时候可不像没文化的人士。
但是甲方以工程款施压是个问题~~
待续............
问题一、丙住在甲方办公室里,能不能要求警察强行驱逐?
问题二、丙的这种房屋能不能进行价值评估和损失评估?
问题三、法院会否受理此案件。
问题四、如果上法院,责任将可能怎样区分?谁负主要责任。
另外,房子被自来水管子漏出来的水就泡的裂缝是不是有建筑物本身不合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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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piloteer 于 2015-9-14 21:39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