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转让与交换 版规
2手转让与交换规则1. 本栏目的宗旨在于给大家一个高质量二手装备转让与交换的平台。
2. 本栏目禁止团购。
3. 本栏目禁止商业行为。
4. 本栏目禁止一切跟单,尾单,甩单,以及一切假冒伪劣装备之交流。
5. 对于是否团购与商业行为斑主具有判断权,并将删贴而不另行通知,也不另行解释。
A.新建ID在3个月内不允许在2手论坛发转让与交换帖
B.发贴数量低于100不允许在2手论坛发转让与交换帖
C.产品描述无固定格式,建议参照下述格式
所卖产品实际名称
所卖产品实际品牌
所卖产品实际型号
所卖产品实际购买时间、地点
所卖产品实际使用状态(最好能较为详细的描述使用情况)
所卖产品有无瑕疵
所卖产品照片(必须有照片,且必须是出售的产品照片,而非宣传照)
对于提出的瑕疵,必须用照片形式展示
D.价格必须要透明,不允许PM方式
E.支付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支付宝及类似付款方式推荐双方使用
F.建议转让者应该先在"装备介绍"或”2手转让与交换”内,对转让商品做具体功能,使用感受进行介绍,在进行转让
同时请参考下述内容,
http://www.gearer.net/viewthread.php?tid=4853&extra=page%3D1 好像严格了点,不过也更有利于二手版的纯净
支持红军ss 终于出台了 支持SS 支持!
当好东西流通起来! 求购贴可以发么? 发贴数量低于100不行,这不是逼着我这样的潜水员开灌么
Orz 看来GEARER将成为非常小众的圈子了 支持 严重支持4,5条 以及D、F两条细则 呵呵,严重不支持D!哈哈 表扬一下我自己,在二手版发贴不少,后来发现个不给版主找麻烦的办法.帖子里的东西如果都出了,我就自己把帖子删除了.这样给论坛节省了空间,还不给日理万机的版主再多添麻烦. 支持~
虽然从来没有买二手货的习惯,呵呵。
商业论坛到处都是,留Gearer一方净土吧! 原帖由 <i>Electric</i> 于 2007-8-16 14:18 发表<br />
支持~<br />
虽然从来没有买二手货的习惯,呵呵。<br />
商业论坛到处都是,留Gearer一方净土吧! <br />
要和以前比,GEARER早已经不是净土了。
回复 #13 dreamerz 的帖子
不要沉迷过去,什么东西都要向前看 原帖由 <i>红军叔叔</i> 于 2007-8-17 11:13 发表<br />不要沉迷过去,什么东西都要向前看 <br />
呵呵,放心。
我对什么净土一说向来一笑置之,美好的愿意而已。
不过原则还是要坚持的。 原帖由 <i>山枫</i> 于 2007-8-15 23:24 发表<br />
表扬一下我自己,在二手版发贴不少,后来发现个不给版主找麻烦的办法.帖子里的东西如果都出了,我就自己把帖子删除了.这样给论坛节省了空间,还不给日理万机的版主再多添麻烦. <br />
首先支持新版版规。
不觉得删贴是个好主意,一来留着贴,可以给其他人做一个参考,包括卖东西的人有过什么交易记录;二来万一交易中出现什么麻烦,留着贴也有可以追溯的东西。尽管大家也不希望这些事拿到论坛来理论。交易完成,卖家可以锁贴即可。
至于版主麻烦不麻烦嘛,做这个版的版主,本来就是自找麻烦,哈哈。
[ 本帖最后由 HyperGun 于 2007-8-17 11:52 编辑 ] 原帖由 <i>HyperGun</i> 于 2007-8-17 11:47 发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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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支持新版版规。<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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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觉得删贴是个好主意,一来留着贴,可以给其他人做一个参考,包括卖东西的人有过什么交易记录;二来万一交易中出现什么麻烦,留着贴也有可以追溯的东西。尽管大家也不希 ... <br />
是说要留下什么证据吗?是否论坛功能需要再提高一下啊?!我比较笨,你说的我没看懂.
至于麻烦不麻烦,支持不支持都是客气话,哪个版的版主不累.哈哈,不累也到不了今天了,对吧.
梦版把龙潜的帖子移来移去就能看出梦版的负责精神了.
[ 本帖最后由 山枫 于 2007-8-24 17:10 编辑 ] 支持一下,但是我以前的ID密码忘了没找回来,老大可不可以帮我找回来,不然我就发不起帖子了 原帖由 <i>山枫</i> 于 2007-8-24 17:05 发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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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要留下什么证据吗?是否论坛功能需要再提高一下啊?!我比较笨,你说的我没看懂.<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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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麻烦不麻烦,支持不支持都是客气话,哪个版的版主不累.哈哈,不累也到不了今天了,对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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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版把龙潜的 ... <br />
理解成留下证据也可以。 原帖由 <i>HyperGun</i> 于 2007-8-24 21:10 发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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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成留下证据也可以。 <br />
噢,好像明白点了,那留下的是不是证据以什么为依据呢?是否也需要一套完善的体系来配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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