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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好像明白点了,那留下的是不是证据以什么为依据呢?是否也需要一套完善的体系来配合呢? <br />
我觉得帖子留着就够了,不需要什么复杂的体系了。本来Gearer就不情愿太多的二手买卖。
留着帖子,可以看这个人曾经卖过些什么东西,有没有过什么争执。另外新的版规要求明码实价,这样的帖子留着,对卖家定价,买家砍价都有个参考。对于一些有争议的交易,也可以看看卖家的商品描述是不是有很大出入。 原帖由 <i>HyperGun</i> 于 2007-8-24 21:43 发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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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帖子留着就够了,不需要什么复杂的体系了。本来Gearer就不情愿太多的二手买卖。<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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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着帖子,可以看这个人曾经卖过些什么东西,有没有过什么争执。另外新的版规要求明码实价,这样的帖子 ... <br />
谁这么缺德胁迫Grarer开二手版的?!
Grarer的二手斑竹还要起到工商执法的作用啊?!MS物价局的作用也有些!!!哈哈哈!!!!
回复 #22 山枫 的帖子
说明各自的看法就可以了。无需扯那么远。
我的意见就是不赞成卖家删除二手买卖贴,供板猪和其他Gearer考虑。 譬如在个性签名档里留的是自己的taobao店或者户外用品销售网址的链接,虽然他们不一定在二手版块发帖转让东西,这种牛皮藓是不是应该制止下?
纯属个人意见~
回复 #24 砖头 的帖子
你能举出具体的例子嘛你这个建议非常好! 回红军叔叔,那我先截个图发上来吧~
回复 #26 砖头 的帖子
晚些我找他们去处理,谢谢.回复 #27 红军叔叔 的帖子
红军叔叔客气了~ 支持一下,顺便看看自己发了多少贴了。。貌似以后不能长期潜水了。。。要不然正好看到了有兴趣的东西排不了队。。。。悲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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