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流制度的認識 FIELD TRIAGE
如現場的人力及資源不足,當接觸到傷者後,應立即檢查傷者的傷勢,決定其優先處理次序
注意:傷者的優先處理次序可能隨傷勢的變化而改變
分流方法
優先次序:1 TOP PRIORITY
處理:立即施救
定義:生命或肢體受威脅
傷勢:氣道阻塞,或呼吸因難
清醒程度下降
嚴重燒傷
嚴重出血、或休克
胸部及腹部創傷
頭部嚴重創傷
優先次序:2 ND PRIORITY
處理:暫緩施救
定義:傷勢需處理,但可稍候,亦不會危及傷者
傷勢:傷者清醒
燒傷
單純頭部創傷
主要骨折/脊骨受傷
優先次序:3 WALKING WOUND
處理:最後施救
定義:傷勢輕微,可行動
傷勢:簡單骨折及受傷
燒傷少於10%而呼吸不受影響
心理創傷
優先次序:4 DEAD
處理:安置
定義:無明顯生命表徵
傷勢:明顯死亡
生存機會極微者
不過有例子是無明顯生命表徵者(無呼吸、心跳15分鐘以上),在進行急救後(CPR),蘇醒,所以除非無頭、屍首不全,大家都盡量不要把傷者作第四類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