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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vivian8510

我昨天在邮局闹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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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会想到这样一个问题,
怎么才能迅速制服对手而又搞得头破血流的?
擒拿?技术熟练当然是好哦。
但拿不如打有把握。
而打又难免头破血流的。
莫非一大把年纪了再去学太极?
发表于 2006-12-21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园里学太极的老爷爷老奶奶多了去了
发表于 2006-12-21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武警的一招制敌似乎不错,我有本这个的小册子,看里面有些招数还是不错,就是没实际用过
发表于 2006-12-21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楼主油然而生一股敬意!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2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baresi2010</i> 于 2006-12-21 21:25 发表<br />
武警的一招制敌似乎不错,我有本这个的小册子,看里面有些招数还是不错,就是没实际用过
<br />
没用的,我学过。这个要力气很大才可以。不然基本没效果。
发表于 2006-12-22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倒是,一力降十会吗,就是普通打架,起码也要点力气才能把人打疼不是吗
发表于 2006-12-22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个韩国电影挺有意思,武术高手比赛,结果基本都被一个从来没练过的流氓打败,意志+经验。

其实大部分人来说,道理一样。平时练的再好,心理素质不过关,到时候全部走样,厚厚,我有切身体验。打架关键一是站姿要好。呵呵。二就是练些拳击组合动作,这个最实用,别让人近身,近身啥技术都没用。要打架好,多打是关键。呵呵
发表于 2006-12-22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个针筒.灌点番茄酱.然后说自己有爱滋.谁想尝尝爱滋针尽管放马过来.人挡扎人.佛挡扎佛...估计没人会上来了.都一溜烟的跑的比小白兔都快.

气势...关键是气势...瓦咔咔咔...
发表于 2006-12-22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UHA</i> 于 2006-12-22 11:23 发表<br />
拿个针筒.灌点番茄酱.然后说自己有爱滋.谁想尝尝爱滋针尽管放马过来.人挡扎人.佛挡扎佛...估计没人会上来了.都一溜烟的跑的比小白兔都快.<br />
<br />
气势...关键是气势...瓦咔咔咔...
<br />


人家上来直接一棍子敲飞了
发表于 2006-12-22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VV签名的又一个版本:

孔子曰:打架用砖乎,照脸乎,不宜乱乎,乎不着再乎,往着死里乎?乎死即拉到也?乎不死乎?再乎!早晚乎死也!实在乎不死,算也!
发表于 2006-12-22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baresi2010</i> 于 2006-12-22 13:22 发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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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上来直接一棍子敲飞了
<br />


敲飞了就狠揍,揍完了还要扭送派出所

这种行为是属于对社会危害极大型的 嘿嘿

[ 本帖最后由 扎西旦周 于 2006-12-22 13:33 编辑 ]
发表于 2006-12-22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zhujie1225</i> 于 2006-12-20 22:24 发表<br />
哈哈,打架尽可能不要往脸面部招呼。<br />
轻则面带鼻血,帮助对方赢得警察叔叔的同情;<br />
重则造成颅脑外伤,要吃官司的哦。<br />
打得痛又隐蔽倒是需要技巧的。
<br />

那就TJJTDS.

BTW:happy同学,我最讨厌那种口口声声地说:"我最讨厌哪儿哪儿的人."的人.
发表于 2006-12-22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强贴应该留名。

打架完全不用这么暴力。对付这种很Jian的人就要用适合他的方法。虽说“一力降十慧”,不过一巧也可以破十力。

女孩儿不适合使用军警格斗术来防身,不过还是有很多东西可以用于女子防身术。呵呵。
发表于 2006-12-22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在哪个防身术里面看过教人把钥匙圈套手指上戳人的办法……
发表于 2006-12-23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啊。
其实人是很无奈的,暴力有时候也是一种选择。
前天晚上不少外科医生在手术室忙活了一晚上,
黑帮火拼。
大城市现在这种现象不鲜见了。
发表于 2006-12-23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是最后的选择,
既然是最后的选择就不要给对方任何机会……
发表于 2006-12-23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三十</i> 于 2006-12-23 13:31 发表<br />
暴力是最后的选择,<br />
既然是最后的选择就不要给对方任何机会……
<br />

说得头头是道的,你还不是给别个机会老
发表于 2006-12-23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勇猛了。
打架很难掌握分寸,能掌握分寸的都是高手。
记得有次看新闻,
一个猛人陪朋友吃饭被挑衅后把朋友送走,
返身拔刀连伤七人,事了拂衣去。
用刀子对付七个人不出人命,
真是...NB...
发表于 2006-12-2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快乐乌鸦</i> 于 2006-12-23 14:14 发表<br />
太勇猛了。<br />
打架很难掌握分寸,能掌握分寸的都是高手。<br />
记得有次看新闻,<br />
一个猛人陪朋友吃饭被挑衅后把朋友送走,<br />
返身拔刀连伤七人,事了拂衣去。<br />
用刀子对付七个人不出人命,<br />
真是...NB...
哈哈,高手啊。
发表于 2006-12-23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流浪到南山</i> 于 2006-12-23 13:51 发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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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说得头头是道的,你还不是给别个机会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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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资还有N多的选择撒……
51去格尔木的火车上要不是俺们撑起,怕你娃要趴时哦+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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