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
原帖由 <i>ivan</i> 于 2006-12-26 20:49 发表<br /> 2006年6月,科技部负责人公开表示,将认真吸取“汉芯”造假事件的教训,从多方面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根治学术腐败。同年11月7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表示对于科研不端行为,要实行从警告、批评直至终止项目、收缴经费、在一定时间内不接受有关人员的科研项目申请的处罚措施。有媒体认为,这是中国政府部门出台的首个针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条例,将打击科研学术造假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但顾海兵认为,这个处理办法的细节还不够细,操作上也不够具体,尤其是如何进行法律追究应该更突出。“诈骗了1000万元该如何处罚,诈骗了100万元又该如何处罚,刑法都有很详细的规定。处罚学术造假和诈骗也应该跟刑法关联起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GEARER 装备者 ( 皖ICP备19007127号|皖公网安备34010402701726号 )
GMT+8, 2025-2-25 18:1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