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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火葬,敲你最后一竹杠
作者:岩泉
前不久《经济晚报》载新华社电文——《殡葬利润高达2000 》文中批露一位殡葬经营者的自述:“别看干我们这一行名声不太好,可死人的钱真是太好赚了。利润一般都超过300 ,最高的甚至可以达到1000 ~2000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如此之高的利润,恐怕除了走私、贩毒,其它任何企业的经营项目都无法与之攀比。
利润为什么这样高?据知情人士透露:“一是从业人员少,收费水涨船高。再是某些人相信风水命理。三是有人借机炫耀权势聚敛钱财。”
以上几点有关利润高的解释,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最最主要的还是像青海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徐建龙所说:“垄断经营是根源”因为“殡葬服务设施属于国家特殊管理领域,由于其特殊性,在同一地区,行业准入的殡葬服务设施是有限的,某些行业仍属垄断经营状态。而殡葬暴利的根源就在于此。”并举例说:“截止目前,西宁市只有一个火葬场,而一家医院也只有一个太平间。‘没有竞争必然产生垄断,而垄断就意味着暴利。’”
一些群众反映,个别地方(其实是许多地方)殡仪馆以加强公墓管理及防止盗墓事件发生为理由,不允许丧户自带骨灰盒盛放骨灰,必须购买其提供的骨灰盒,否则不予火化和办理寄存手续。
虽然有关部门再三强调,这种强买强卖行为,是严重违反《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民政部门一旦发现此类问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群众也可向当地民政和工商部门举报,要求查处。但实际是各地的殡仪馆都隶属民政部门管辖,我手边就有一份某地人民政府下发的红头文件,文曰:“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建设,经营殡葬设施和生产销售殡葬用品,不得从事遗体接运、防腐、冷藏、整容、更衣等殡葬服务项目。违者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处理。”言下之意,只有民政部门管辖下的殡葬管理所(局)才能经营殡葬设施和生产销售殡葬用品及从事遗体接运、防腐、冷藏、整容、更衣等殡葬服务项目。
真是“仅此一家,别无分店”,以往人们所痛恨与害怕而又惹不起的“电霸”“水霸”仍在继续称霸着,可如今又多一只“殡霸”。有人哀叹道:“生前挨罚、生病挨宰、临终了还得挨敲”尽管是敲你最后一竹杠。
“死一个人至少上万元”,所需开支列出的明细表,能使活人看了都头昏眼花:“火化费=580元/具,整容费XXX元,遗体接运费XXX元,租用告别厅大厅费XXX元,租用花圈费XXX元,寿衣(最普通的)800~1200元,骨灰盒(最廉价的)1500,一般的就要3000~4000元/只,购买墓地或灵塔的费用就更昂贵了,最便宜的5000~7000/座,最好的地段(所谓‘风水’好的)20000~40000元/座。还有‘打点费’——即给搬运遗体工人的、火化工人的、遗体整容师的、墓地‘风水先生’的、墓碑刻字工人的、墓碑下葬工人的等等,每个环节至少200~400元。这笔费用怎么算也要1000~2000元。”
改革土葬,推行火葬。本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和自然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也减轻了因土葬而衍生的陈规陋习和繁文缛节给丧主带来的经济负担。可是,实际情况火葬(大大提高了死亡成本)远比土葬贵,在痛失亲人的情况下,又遭受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更为严重的是,火葬费用的昂贵,有可能促使人们尤其是城乡交界的人们因交不起这笔费用重新回到落后的土葬方式,不利于移风易俗和社会进步。日前本埠一老人亡故,火葬费耗资近3万元,其家属叹气地说:“前年爷爷去世,当时尚未实行土葬,一切开销才花费3000元,这次奶奶赶上了火葬,不包括请客就用了2万多元,如今可真是‘生不起、病不起,死都死不起’。殡仪馆那些垄断者们知道死者的晚辈经不起世俗的讥笑,所以正好借这种心理狠狠地敲你一下。”
因此,专家呼吁,打破殡葬业的垄断经营,实行规范的行业管理已迫在眉睫。不能仅靠行政命令,甚至打着政府旗号或以堂而 之的理由而实际上是借着“火葬火葬,敲你最后一竹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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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piloteer 于 2015-9-14 19:44 编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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