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个人而言:
a. 对于水电的第一条“不懂得UL的确切含义”。
我不能确定是否自己准确、完整的理解什么是UL——我的认识和理解都是慢慢在进展——反过来说,也许我把UL概念复杂化了。
b. 对于水电的第二条“觉得UL意味着敢于牺牲或者一定会失去些什么,或多或少觉得UL等同于受罪”
我对于这句话目前的表述不能完全认同。当然,我当前的这个态度是受a条目影响的。简单一个例子:我喜欢用沉重的不锈钢勺子吃饭(手感好)。如果我带沉重的不锈钢勺子出去,那么类比第十一条中的防潮垫,我就不符合UL。关于“受罪”的标准,不同人是不一样的——极端的来说,如果有人是受虐狂 -_-
c. 对于水电的第八条“心存侥幸而少带某些东西出行,如防雨用具等”
“心存侥幸”,是说对于自己明明知道很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而主观上却忽视防备? 我可能走在了一条中间线路。在我去一个地方前,我先做功课,如果认为某些事情发生的机会不大,则不带某些相应的防护装备——但是有一个前提,如果发生了,那么我能掌握的物资和技能,能保证自己安全回来。当然,这时,“生活”很有可能转变成“生存”。
d. 对于水电的第十一条“还能忍受全长的防潮垫”
首先,这个全长是说标注的长度,还是相对于自身高度?有的时候带的包和东西不足以配合半长防潮垫用,虽然不少时候可以找到枯草、树枝垫在下面,但是我还是宁愿带一个和身长差不多的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