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09-3-19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兔老虎</i> 于 2009-3-19 12:13 发表<br />
做的很漂亮,<br />
您的东东隐蔽性太强,威慑力不够,敌人只有被戳到时才会发现这是好快的刺,不利于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我们都是善良百姓,能吓阻敌人最好。<br />
<br />
某国法律宽于待恶人,严于待善人,万一不幸真 ... <br />
不利于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我们都是善良百姓,能吓阻敌人最好......这点很感谢哥们,确实如此,在自己和同伴生命真正遇到威胁的时候,它才有用武之地。换句话讲,你要面子打了我,我冲着不影响团队忍了,你要钱抢了我,我大不了给你。但你要我的命,那就只能以命换命了。
西瓜刀的想法也曾有过,抛开买了回头还得扔不讲。从刑法角度来看,如果我是西瓜摊老板,在发生争执的时候用西瓜刀防卫过当,还情有可原。作为驴友,用西瓜刀伤人,法律上讲无任何优势,它才不管你单刃,双刃,自锁,折叠.....刀体8厘米以上就属于管制刀具。刀友们认真分析过管制刀具条例的“解释”“包括”和“标准”,确实是“高人”制定。至于“”自制凶器“这点,可以解释的就多了,而且刺尖碰巧遗失,从创面上分析也有很多可能性的。
回26楼的兄弟,甩棍家里有,老版的"蚂蚁",早几年与QBQ购买。在户外中运用功能单一,而且较重,有违UL法则、只有QBQ年会的时候,大家冲着它是唯一不违法的,带出来秀秀。用我们的话讲,甩棍确实好用,但真正打架的时候都碰巧没带。从我国现行法律来看,每天你又愿意带的,就只有一双铁拳。
这个帖子的本意有两个,一:符合UL法则下有效的防身用品。二:至少能过托运那道安检。很希望大家都能提出一些奇思秒想来让驴友们的出行更为安全。最后很谢谢楼上几位哥们的回帖,是讨论就必有分歧,言语上如有“过失伤人”之处,还望您谅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