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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outward

新西兰300警察VS 1歹徒30多小时,匪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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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8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新,警察尸体抢回来了,双方开了20多枪,警察是昨天早上被干掉的,已经在院子里躺了1天半了。
发表于 2009-5-8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天朝捕快就随便抓个人打个鼻青脸肿 大喊 我就是劫匪
然后众人散去
发表于 2009-5-8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鸡肚皮</i> 于 2009-5-8 14:32 发表<br />
人权就是让他射杀射伤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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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啥人权问题
是法制精神
 楼主| 发表于 2009-5-8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西兰没死刑,杀个人关了十几20年就会放出来了。前几周两个鬼佬持枪抢中国人开得takeway餐馆,结果被中国老板把枪抢了过来,并射了一个匪的脚。结果警察准备起诉老板。后来还是放弃了。
发表于 2009-5-8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痛苦的小猪</i> 于 2009-5-8 19:24 发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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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啥人权问题<br />
是法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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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法制精神就是要让多数守法的人生命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少数犯法的人反而得到尊重,那么我非常质疑这种法制精神的出发点……

[ 本帖最后由 鸡肚皮 于 2009-5-8 20:16 编辑 ]
发表于 2009-5-8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outward</i> 于 2009-5-8 19:32 发表<br />
新西兰没死刑,杀个人关了十几20年就会放出来了。前几周两个鬼佬持枪抢中国人开得takeway餐馆,结果被中国老板把枪抢了过来,并射了一个匪的脚。结果警察准备起诉老板。后来还是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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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 空手夺枪??? 那餐馆老板会 Chinese kung fu 啊~!!又扬名海外了。
发表于 2009-5-8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方网4月25日消息:“砰!”昨天上午11时22分,一声清脆的枪响结束了僵持数小时的紧张局面。一名歹徒撬门窜入汕头市区一家烟酒茶行抢劫被发现后,竟持菜刀劫持看店女工为人质。汕头警方经过长达6小时的周旋、对话教育、警告无效,人质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依法果断开枪击毙该名歹徒。

  女人质被安全解救。

  昨天凌晨5时8分,汕头市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报称:龙湖区春泽花园小区一临街的烟酒茶行店铺刚刚发生入室抢劫案件,歹徒被人发现后,持菜刀劫持了一名看店女工。5时11分,警方迅速抽调武警、刑警、巡警、特警和龙湖分局等多种警力赶赴现场。

  上午9时许,记者赶到位于汕头市区金砂东路的案发现场。在春泽花园小区临街的一间名为“绿江源”的烟酒茶行门口,警方已经对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多名武警、特警和狙击手受调派也进入现场处置。店门口,早已有几名便衣民警与躲在店内的歹徒对话谈判。该店面只开了半截铁闸门,一个戴着白色太阳帽的年轻男子手持一把锋利的菜刀架在看店女工的脖子上,隔着铁闸门向警方叫嚣。此时,对话已进行了3个多小时。歹徒却负隅顽抗,锋利的刀刃始终没有离开人质脖子。

  歹徒向警方提出条件,要求提供一辆车让他离开,为确保人质的安全,警方召来了一辆出租车停在店门口。歹徒挟持着人质,一步一步靠近店门口,几名便装特警埋伏在店外的两侧,准备伺机将歹徒生擒。然而,狡诈的歹徒几次探头出来察看店外情形,又迅速龟缩回去,退守店中继续与警方对峙。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歹徒情绪越发激动,发出阵阵绝望的嚎叫,菜刀已将女人质的脖子划出一条血痕。谈判民警一直耐心地做着说服工作,烟酒茶行外面,狙击手按照现场部署,爬上店门口西侧的一棵芒果树,借着茂密枝叶的掩护选好狙击位置。

  11时20分,歹徒显得异常烦躁,不断威胁警方撤退,否则要与人质同归于尽。就在这时,另一名武警狙击手借着谈判民警分散歹徒注意力的掩护,悄悄闪进店内。歹徒一边用刀挟持人质,一边往店里通往二楼的楼梯退去,就在歹徒回头看路、身子晃摆的一隙,狙击手抓住稍纵即逝的战机,果断掏出手枪,“砰”的一枪击中歹徒头部,当场将歹徒击毙,时间定格在11时22分。女人质被民警安全解救出店外,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人质基本无大碍。

  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中,歹徒的身份尚待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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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我们这边的一个事件
发表于 2009-5-8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动心理攻势:三 个 代 表,科 学 发 展 观……
发表于 2009-5-8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科 学 发 展 观

一看见这几个字我就吐了,最近被折磨的很惨

之前晚上全体教职工被抓去开大会,饭都来不及吃,给我们讲的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
发表于 2009-5-8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派一队居委会大妈去给歹徒讲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要是不行就派一队城管过去。保证药到病除。


[ 本帖最后由 没有猩猩的夜里 于 2009-5-8 22:46 编辑 ]
发表于 2009-5-8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彩云指南</i> 于 2009-5-8 22:40 发表<br />
科 学 发 展 观<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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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见这几个字我就吐了,最近被折磨的很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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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晚上全体教职工被抓去开大会,饭都来不及吃,给我们讲的是科学发展、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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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你就该写学习心得了……
发表于 2009-5-8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靠,这漫画太油菜了..............
发表于 2009-5-8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刘浪</i> 于 2009-5-8 22:44 发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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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你就该写学习心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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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我不是党员,逃过一劫……

不过每个人发一摞调查表,里边是各个部门领导取得成效、有和不足、有什么建议==,唉,我看着那堆纸就心疼,真有人会认真写那个东西吗?反正里边的人我都还认不全,这还科学发展,特色啊。
发表于 2009-5-8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凉宫春日版三个代表哪来的????
发表于 2009-5-9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鸡肚皮</i> 于 2009-5-8 20:14 发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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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法制精神就是要让生命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少数犯法的人反而得到尊重,那么我非常质疑这种法制精神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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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宁可放走一千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制度下,这是很合理的处理方式。
警察也不能代行检察和法院的职能,这叫三权分立。况且新西兰未必有死刑。
最终一点,如果不经法律就可以随意击毙的话(只要主观认为有罪)。那就不是警察了,是盖世太保。
现在的情况是犯罪嫌疑人已经没有能直接威胁他人的生命了,自然就可以从容处置。
法制只是个程序,人们希望依靠这程序得到相对公正的结果。
俺还记得辛普森案后,小克发表的讲话:民主的代价
不管俺们如何看,西方认为这样可以避免(或减少)法西斯主义的出现得概率。
希特勒不也代表过多数守法的人的意愿吗?要不他咋当选的?

[ 本帖最后由 痛苦的小猪 于 2009-5-9 00:26 编辑 ]
发表于 2009-5-9 01: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作孽啊...

BTW, 新西兰可以很容易合法持有枪支吗?

原帖由 <i>outward</i> 于 2009-5-8 19:15 发表<br />
更新,警察尸体抢回来了,双方开了20多枪,警察是昨天早上被干掉的,已经在院子里躺了1天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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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9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警察事后调查觉得属于正当防卫所以放了的...

加拿大有过强盗到家里抢劫,被东西绊倒了受伤了,最后把被抢劫的人告了的,所用法律依据参考了冬天门口没有扫雪导致路人摔倒的案例...俺看了瀑布汗啊...

原帖由 <i>outward</i> 于 2009-5-8 19:32 发表<br />
新西兰没死刑,杀个人关了十几20年就会放出来了。前几周两个鬼佬持枪抢中国人开得takeway餐馆,结果被中国老板把枪抢了过来,并射了一个匪的脚。结果警察准备起诉老板。后来还是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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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9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加拿大魁北克一个人进校园开枪,警察穿着防弹衣躲在外面缩着头不敢进去那幅熊样被电视台拍下,市民一片乱骂,最后警察局长承认缺乏必要的实战演习,而且为了防止更多的人(警察)受伤,所以只能在外面等待,很多时候枪手都会不劳警察动手开枪自杀的,也就是说警察就盼着凶犯自杀呢...类似情况跟最近的美国那个去移民办公室杀人的情况很像,警察缩头乌龟等到凶犯自残以后再进去收尸...

警察除了自己怕死,还怕死更多的人(包括凶犯),而且就怕死在自己手上,然后就要写报告被调查,所以很多都是里面情况不明的话,围起来了事。不冲进去有理由,因为情况不明,所以不能冲,等特别行动队来了,平面图来了,里面的火力也都摸清了,凶犯很多都自残了,他们收收尸就可以收工了。

原帖由 <i>鸡肚皮</i> 于 2009-5-8 20:14 发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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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法制精神就是要让多数守法的人生命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少数犯法的人反而得到尊重,那么我非常质疑这种法制精神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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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afire 于 2009-5-9 01:32 编辑 ]
发表于 2009-5-9 0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8 afire 的帖子

所以外国的杀人犯都躲在屋里,中国的同行都逃到山里,搞户外去了。
发表于 2009-5-9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痛苦的小猪</i> 于 2009-5-9 00:20 发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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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宁可放走一千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制度下,这是很合理的处理方式。<br />
警察也不能代行检察和法院的职能,这叫三权分立。况且新西兰未必有死刑。<br />
最终一点,如果不经法律就可以随意击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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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对,新西兰白皮猪狗咬狗,所以我们身为国际友人,应该翘起手来在旁边观看他们如何宁可放走一千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并时不时的为民主的代价报以笑声和鼓掌庆贺,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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