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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手表标准(GB/T 18828-2002)
本标准适用于潜水表和用于深水潜水的潜水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6425:1996,对潜水表的定义、标识、实际意义、要求、试验方法及标记等作了科学严格的规定,具有可操作性,为潜水表的生产提供了依据。
1.定义
潜水表(diver's watches):能够潜入至少100m深的水中并且具有一个调整装置来控制时间的手表。
2.标识
潜水深度为100m及以上,标有“潜水表”名称或其它类似术语的手表应满足第6章规定的最低要求。(第6章的要求及试验方法在下期介绍)
3.实际意义
手表在经过以下模拟条件的试验后不会受到损坏且能继续运行。
a)水深Lm,每次潜水1h(Δp=L/10 bar),然后
b)水深3m,每次潜水1h(Δp=0.3 bar)。
注:1)L为生产厂家保证的潜水深度,单位为米;
2)在大气压下可灵活操作柄头;
3)1bar = 105 Pa = 105 N/m2。
4.标记
中文:潜水表L m;
英文:divers's watch L m;(也可以使用缩写“diver's Lm”)
法文:montre plongeur Lm,或montre de plonge L m;
也可采用其他语种的等效术语。
作为实际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在使用说明书中应清楚地陈述以下建议:
a)不要在超压的水中操作柄头;
b)不能用于深水潜水(在混合气体环境下潜水)或超过指示深度的潜水。
潜水表的部分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1
时间预置装置
手表应配有时间预置装置,如旋转前圈或数字显示装置。这样的装置能防止不经意转动或误操作。若时间预置装置是旋转前圈,圈上应有60min刻度,每5min的指示标记应清晰可辨。表盘上若有标记,应与时间预置装置的标记协调一致且清晰可辨。若时间预置装置是数字显示式,数字应清晰可见。
2
能见度
在黑暗中25cm处,手表的下列各项显示应清晰明了:a) 时间(分针应与时针明显区别);b) 时间预置装置设定的时间;c) 手表正在运行的指示;d) 对于电池驱动的手表,电池寿命终止的指示。
3
耐盐水性能
将被测手表放入18℃~25℃的30g/L的氯化钠溶液中24h。试验后检查表壳和附件不应有显 著的变化;检查动件,特别是旋转前圈应能保持正常功能。
4
水下可靠性
将被测手表浸入30cm±2cm深的水中,在温度18℃~25℃下放置50h,所有机械装置仍应正常工作。试验期间,需要在水中操作的机械装置,如时间预置装置和灯开关应能正常工作;做冷凝试验,表玻璃内表面不得出现凝雾,且机械功能不应受到损坏。
5
抗外力性能
附件:手表按规定的方法承受200N的外力,应无零件脱落或移位。柄头和其它设定装置:手表在水中经受(L+0.25L)/10 bar的超压试验10min和规定要求的5N的外力试验后,做冷凝试验,表玻璃内表面不得出现凝雾,且应正常运行。
6
耐热冲击性能
将手表顺次浸入深度为30cm±2cm的不同温度的水中:置于40℃±2℃的水中10分钟;置于5℃±2℃的水中10分钟;置于40℃±2℃的水中10分钟(手表从水中取出重新浸入另一水温中的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做冷凝试验,表玻璃内表面不得出现凝雾,且应正常运行。
7
气压超压下的气密性(选择试验)
将手表置于气压比正常大气压高Δp=2 bar的空气中,测定进入表壳的空气漏流率(用专用仪器进行检测)。空气漏流率≤50微克/分钟。
8
水压超压下的
水密性
将手表浸入盛水的容器中,在1分钟之内施加Δp=(L+0.25L)/10bar的超压并保持2h,然后在1分钟之内将压力降至0.3bar并在此压力下保持1h,将手表从水中取出用布擦干。做冷凝试验,表玻璃内表面不得出现凝雾。试验期间和试验后手表应能正常运行,特别是秒针应持续正常运行。
标准说明:
1.在水下可靠性、抗外力性能、耐热冲击性能、水压超压下的水密性项目的试验中,试验前、后均应进行规定的冷凝试验,以保证结果与上述试验相关。
2.应注意在含有混合气体的大气环境中使用手表时,会导致手表运行不正常。在这种情况下,应按标准中附录A的规定执行。
3.防磁性能、防震性能按照QB/T 1899-93、QB/T 1898-93的要求进行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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