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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i>vivian8510</i> 于 2006-11-21 07:54 发表<br />
领队以及队员全部都要承担责任?<br />
去死!!!!<br />
难道我和兄弟参加自助BBQ,因为肉不好拉肚子了,我除了去砸了卖肉的店还要去把帮我烤肉的兄弟暴打一顿? <br />
消火消火, 无须如此激动;
1,遵循梦版一贯关于换位思考的河蟹准则, 如果我们是当事人家属, 看着自己女儿这样遇难, 是否会很河蟹的接受"此事为自己找死,他人无关"的局面?
2,法庭诉讼是有其严密(至少貌似)的诉讼与取证/辩护程序, 不晓得这里是否有法律界强驴, 但是这种涉及人命与众多责任人的诉讼与审理,断不会愚蠢到在法庭上用"烤肉"这样的大学生辩论会自由辩驳阶段的短兵交锋逻辑来判断, 至少那10多名驴众方难道就是白吃饭的,任由他人庭审责难?
3, 大家都强调户外出行是危险的,当事人要有风险承当的意识, 但是对于大众新驴, 又有几人能自我判断风险呢?恐怕大多如阿Q一般, "户外户外""同去同去",便白衣白甲的群众而行,这时候领队与同行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在其他领域,任何一任合同与协议尚有行为人明示的要求,不然便有被告为不当协议的嫌疑, 现在到处有见的领队随便便是"生死各关天命"的免责声明,除了表明驴子们心里的一块难以明言的无奈,更多的反映是法律与规范的空缺;
4,就小弟看来,此事情无论结局如何,正面意义大于负面效果( 当然,梦版担心的恶人利用是另说了), 其实,任何一种判定,任何一种约束与制度,都不可能完美如人意, 这其中所受保护的主要群体则是该制度的核心精神所在,我们可以认为这保护了受伤害的弱势群,也可以视同对目前浮躁的户外一个警告, 总之, 走出了这一步,就是个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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